時政
7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涉農行政審批事項被取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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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2016-02-24 1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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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》的通知
2月3日,國務院印發《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〔2016〕9號,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取消了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,其中涉及農業部門7項。請各單位認真落實《決定》精神及要求,自《決定》印發之日起,不得再進行審批或變相審批,并切實做好取消事項的后續銜接工作,確?!稕Q定》要求落實到位。部機關相關司局在配合做好相關法律法規修訂的同時,抓緊修訂相關部門規章、規范性文件;對辦事指南的具體修改意見,請于2月29日前通過NOTES反饋辦公廳行政審批辦公室。
附件:國務院決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(農業部門部分)
農業部辦公廳
2016年2月18日